多家安保公司宣布取消监事会,安保行业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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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信证券、信达证券、东吴证券相继发布“监事会撤销”进展公告。上述证券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此前监管规定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保荐业务等两项以上业务的,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会。作为过渡期2026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临近,已有20余家证券公司披露了修改公司章程、撤销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安防行业开始进入“两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高管层)管理时代。三大证券公司“正式宣布”解散监事会。近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修改公司章程,不再设立监事会。公司表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董事会职权。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将纳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下一步,中信证券仍需将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再进行过渡安排。此外,信达证券、东吴证券近期也披露了“监事会撤销”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双方将于11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撤销董事会在内的多项提案监事的设立和管理架构的重组。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财新证券和国元证券就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随后,天风证券、兴业证券、财大证券等多家券商透露拟取消监事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11日发稿,银河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中信建设投资公司等20余家券商披露了修改协会章程、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这也意味着,随着中信证券相关方案的披露,头部券商全部进入“两会一级”管理新时代。调整和过渡期的最后期限即将到来。 2024年底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新制度支持政策有关过渡期的安排》(以下简称《关于申请预上市的企业、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机构的安排》。其中,对于担保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的转移,《安排》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担保基金期限。货物经营机构设有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监事会等。同时,2026年1月1日前在组织章程细则中明确选定监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选定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的,必须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会;如果选择监事会或董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则不设审计委员会。二、如果证券公司的监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会。此外,《安排》显示,属于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还必须符合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立要求。对于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机构的安排,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立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监事会”到“审计委员会”的转变,是证券行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叠部分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存在“职责多、责任模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由专业独立董事主导,能够准确识别风险、先发制人的监管环节,既简化了管理水平,又提高了专业监管的有效性,为证券公司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不仅是机构的一次更新,更是管理能力的一次飞跃。田立辉进一步表示,监事会撤销后,上市券商可以通过加强独立董事、信函披露、合作等方式优化监管职能。一是强化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确保成员具备业务和风险管理经验;二是强化监管履行职责的透明度并定期披露审计委员会的管理报告;三是强化协调机制,保留原监事会支持团队协助过渡。证券上市公司内部管理需要“专业、彻底、有效”,需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坚实的管理基础。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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